一、境外业绩的核验链条,比境内长在哪
1. 境内业绩看平台,境外业绩看材料链

图1:中国政府网原文——建市规〔2023〕3号第四条关于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的规定。红框为后期叠加,未改动原页面文字。来源: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4370.htm
2. 自2024年起,业绩应当录入平台
3. 指标对应关系更容易被挑出来
二、境外业绩最容易被认定不实的四类材料
1. 公证认证文件不完整
2. 翻译件与原件关键数据不一致
3. 完工证明缺少有权方确认
4. 业绩未录入平台或等级不达标
三、申报前,把境外业绩按这个顺序过一遍
1. 先查平台,再谈材料
2. 把材料链逐环对齐
3. 确认业绩归属与任职时间对应
4. 业绩指标要对照现行资质标准逐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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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6〕2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撤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申请住建部审批资质的企业业绩须为平台A级项目,个人业绩须为A级或B级项目;未录入平台的需由省级主管部门确认业绩指标真实性;自2024年1月1日起业绩应当录入平台)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撤销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
